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番外(3/5)

也是无话可说的。

那男生于是便去了厕所里,将头发洗了一下,多少将那些发胶洗掉一些。等到回到教室时,头发已是一团乱,还有几根露在额前,不停地往下滴水。

路小蔓小姐,便被这男人的落魄形象完全给吸引住了。那个时候的她,还不会用“性感”这个词来形容一个男人。可是她的心,却在那个时候,被重重地电了一下。

于是乎,她的初恋便这么贡献了出去,当然,初吻也连带着送了出去。许多年后,她与卫澜和徐夕夕坐在一起谈论起初吻时,竟想像不起,当时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。

卫澜那个时候还没将初吻送出去,自然是一点发言权都没有。而徐夕夕这个情场斑手,竟也与路小蔓有着同样的情形,她们都忘了初吻的感觉,甚至,她们连那个夺走她们初吻的男人长什么样,都记不清楚,脑子里只有一个模糊的样子,却没有一个完整的概念。

人都说女人对于初恋,有一种莫名的执着,那段感情,在她们的生命中,始终占有一席之地。那个男人,即便已经变得面目全非,走在街上都认不出来,或者说,他们在自己的脑海里,已经浮现不出一张清楚的脸。可是那种初恋的感觉,却像是灌进了血液里一般,无论怎样,都无法将它抹得干干净净。以后再谈恋爱,似乎便会被这种感觉主导着。路小蔓便是如此,从此以后,她便爱上了皮肤黝黑,身材高大的男人。

她的身高虽然一直没有超过一米六零,可是她的历任男友,通通都在一米七五以上,上了大学后交的,甚至都超过了一米八零。

她这个看上去娇小可人,实则独立自主的女人,永远都在人前给人一种错觉,让人误以为她是一个需要让人保护的小女人。可是实际上,这个小女人的身体里,却暗藏着极大的能量,没有一个男人能把她彻底地吃死。

这些男人中,便包括程珺。他花了三年的时间,费尽心思,可是到最后,还是没有办法改变路小蔓的决定。

女朋友结婚了,新郎不是我。这句话说的,便是程珺这个可怜人。

严格地来说,程珺与路小蔓以往交往的男性,有些许的不同。他的个子不算矮,至少在江南地带来说,还算合格。只是,他的皮肤不够黑,甚至可以算是白的。

随着年龄的增长,路小蔓的择偶品味,似乎也在悄悄地发生一些细微的变化。或许审美正在日新月益地改变,路小蔓也不得不偶尔随一次大流。

不过,程珺有一点,与路小蔓以往的男朋友极为相似,那便是,他是个穷人。这个“穷人”的意思,并不是说,程珺家境困难,或是极为潦倒。只是这世上,哪怕是个小康家庭出身的男人,在路小蔓面前,也与赤贫没什么两样。充其量就是贫穷的阶层有些差别罢了。

可是,路小蔓不在乎,她是个从来都不在乎钱的人。应该说,她是饱汉不知饿汉饥,反正她已经有个会赚钱的老爸,不介意找个不会赚钱,或者说,赚不到钱的男人做男朋友。到最后,她又不会嫁给他们,会不会赚钱,又不什么关系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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