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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四章欢喜冤家(2/2)

殷权用的全都是肯定句,并且声音是不容置疑的。程一笙低看看自己的脚,心中一也不知不觉勾了起来。

这是给程一笙看脚的,她有些惊讶,这些人来的好快。

殷权狐疑地看她,这女人刚刚还是一脸郁闷,怎么此时像变了个人似的?他哪里知她耳力好,能听到自己说话。他坐到桌前,想着程一笙什么时候心情突然转好?那就是使坏的时候,他看面前的碗,沉一下抬问她:“下药了?”

那女人蹲下看了看,跟刚刚的年轻男人对视一,都没说什么。

那是她要节目的资料,很重要,这死男人!她没办法,只好老老实实地坐着。

得,给她面这还跩上了,瞧她耷拉着脑袋胡吃着,估计给她什么都是吃成这样,他的眉已经地拧了起来,这样让他哪里有胃?还吃的下吗?他看了一会儿,脆站起去打电话。

等老人打完电话,年轻男才说了一句“老师,您看!”

“算了,反正也没什么胃!”她说着恹恹地扒拉着饭,完全没有昨天吃饭时的幸福模样。她有心事啊,担心她的脚啊,她可不能接受自己的脚上留疤,所以现在让她吃什么都不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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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人是不是太难伺候了?不过他还是好脾气地问:“想吃什么?我给你重!”看在她又病又伤的份儿上,暂时不予计较。

瞧这泪啊,快速地涌眶,转呀转啊…他也气,恶声恶气地说:“知疼还不小心?”椅拉的哐铛响,说着却蹭蹭走到她边,把她抱起来,放到沙发上,举着她的脚看,伤已经了,没有再血,可是一抬看她那小脸皱成一团,泪珠儿要掉不掉的,心里哪还有气?真是又无奈又心疼,只好轻轻着她的脚,说:“好了,上就不疼了!”

好心当成驴肝肺,这男人就不能对他好,程一笙气的站起,哼:“吃不吃!”她拉开椅就往外走,结果忘了脚上的伤,这动作还了得,她立刻尖叫一声“啊,疼!”

程一笙脸一黑,人家都是医生,有什么关系?这男人居然这么保守,大男主义!

殷权的声音隐约传她耳中“总之务必要将专家请来,不什么代价,上,就现在,拿上最好的药!”

他站起,**给她来了一句“陪我吃饭!”

刚刚的温情转瞬都没了,两人脾气倒是相投,说翻脸就翻脸。

那老人低看了一,就火大的就咆哮起来!

刚才只是动作太猛牵扯到伤,的确一下就不疼了,她没好气地说:“我要去工作!”

一行人走到沙发前,打电话的老儿还没说完,一个年轻的男人先蹲下想拿起程一笙的脚看,殷权立刻挡在他前,看一旁站着的女人,说:“你来!”

殷权坐到椅上吃饭,程一笙瞪大,这男人吃个饭凭什么还让她坐陪?她又不是三陪!想到这里她便想站起走人,他低着,幽幽地说:“现在走了,从你家拿的资料,我就不告诉你放哪儿!”

殷权刚刚吃完,门铃声便响了起来,他站起向外走,打开门,几个人走来,其中一个边走边打电话,白的发,一脸严肃。剩下的有拎箱的,还有拿仪的。

殷权也不说话,也不看她,就这么沉默地吃着,程一笙真是搞不懂这男人,这么个陪法?她存在有意义么?这男人都是迷啊,家关系是迷、格也是迷!

殷权走回饭桌的时候,她已经吃完饭,靠在椅上和颜悦地看向他说:“快吃吧,都凉了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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