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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或就在客厅门口内侧。”
“据住在同一楼的证人说,两枪之间的间隔只有几秒钟。凶手射杀米亚的距离较远,她很可能站在卧室门口,正试图转身逃跑。子弹打中她的左耳下方,从右眼上缘穿出,力道将她推人卧室,也就是发现她尸体之处。她撞到床脚,滑落到地板上。”
“只开一枪,这个人很善于用枪。”法斯特说。“不仅如此,也没有脚印显示凶手曾走进卧室查看她是否断气。他知道自己正中目标,便离开公寓。也就是说两枪,两具尸体,就走了。我们得等鉴定报告出来,但我猜凶手用的是狩猎用子弹,可以立即致死。两名死者的伤口都很大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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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员们静静地思索这番摘要。无须提醒,他们都知道子弹可分为两种:一种是全金属壳的硬式子弹,会直接贯穿身体,造成的伤害较轻微;另一种是软式子弹,击中后弹头会在体内扩张,造成巨大伤害。被直径九毫米的子弹击中,和被直径会扩张到至少数厘米的子弹击中,可说有天壤之别。后者称为狩猎子弹,目的是为了导致大量出血。一般认为用这种子弹打麋鹿比较人道,因为可以让猎物尽快死去,尽量减少它的痛苦。但国际法规定战争中禁用狩猎子弹,因为士兵一旦被扩张型子弹击中,无论中弹部位在哪里,都几乎必死无疑。两年前,睿智的瑞典警方引进了中空的狩猎子弹,究竟为何原因并不清楚。然而有一点却是清清楚楚,举例来说,如果二00一年在哥德堡发生的世贸组织暴动中,示威者韩奈斯·魏斯伯①是被狩猎子弹击中,便不可能活命。
“所以说最终目的无疑是杀人。”安德森说。
他说的是安斯基德的谋杀案,但也同时在众人保持缄默的会议上发表自己的意见。
纽柏格和莫丹松也都这么想。
“接下来还有这个不可思议的时间结构。”包柏蓝斯基说。“没错。开了致命的两枪后,凶手立刻离开公寓、下楼、丢弃凶器,然后消失在黑夜中。过后不久——可能只有几秒钟时间——布隆维斯特兄妹便开车到来,停在大楼外。有一个可能是凶手从地下室离开。有个侧门可供他使用,进入后院再穿越一片草地,便可到达平行的街道。但他得有地下室门的钥匙才行。”
“有任何迹象显示凶手从那里逃走吗?”
①那次暴动发生在二00一年欧盟高峰会进行期间,魏斯伯在那场暴动中遭瑞典警方开枪射中腹部,引起轩然大波。瑞典警方为掩饰执法不当而对媒体说谎,并伪造证据。
“没有。”
,'b卜么就不用再继续描述了。”茉迪说:“不过他为什么要丢弃武器?如果带着走,或是跑远一点再丢,我们可能得找上好一会儿。”这个问题无人能回答。
“对于布隆维斯特应该怎么想?”法斯特问。
“他确实受到惊吓。”莫丹松说:“但举止仍相当理智,头脑似乎很清醒,我想他是可以信任的。他的律师妹妹证明了那通电话与开车前来的事实。我认为他没有涉案。”